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

正義心得

正義就是不傷害他人and幫助需要幫助的人~
社會當然需要...社會如果沒有正義.殺人也不用受逞罰了~
正義的條件是...需要勇氣與公道的心態(客觀)
正義不等於公益~
正義是一種公平對待原則.
而公益是幫助社會邊緣人.
公益可以說包含正義但不完全是正義
所謂『正義』,簡單的說就是「公平」。
在內涵上則有兩個層面,

第一個層面稱為形式的正義,在此範圍內所指的正義,就是我們所了解的社會生活上的制度以及法律規範,例如刑法理論中所謂的「最低限度的正義」。

第二個層面則指實質的正義,在這個層面裡,著重於社會利益之合理、適當的分配。

形式的正義所要求的是「公正」,但公正不等同於公平,也不等同於正義,但他是實質正義的前提,一個沒有實質正義的社會,形式正義最低限度地保障了弱勢者最起碼的權利。

但何謂實質的正義呢?有兩個必要的要件:

第一、要做到機會的均等,任何人都應享有的自由權利,再發生的那一刻,至少和其他人是相等的。

第二、是機會的開放,社會難免有不平等,但造成該不平等的原因機會,必須是對大家開放的

就類似,美國以自己為世界的老大,打者正義的名號去反對或攻擊"某些國家"這就是有爭議的正義..有人覺得他是對的,有人覺得他是錯的..今天不是要辯論,只是單純的解釋正義..所以當然正義沒有絕對的...只有靠個人的想法..每個人對不同件事情的看法有不同的感想..所以怎麽會有絕對的正義呢..這又不是說類似數學1+1=2這種肯定的理論,且沒辦法推翻的

正義就是一種保護社會的精神,正義一般來講,一定是對的象徵..當然,要是有人濫用正義這個字眼..那就是正義被歪曲了..被歪曲的正義就不是正義了

簡單的講,我們社會一定要有正義,但是別忘記,正義的決定權來自衆人的審判..也來自個人對"對錯"的決定..所以正義可以幫助被冤枉的人,幫助被欺負的人,幫助別人..但是決定錯誤,就不叫正義了..維持社會秩序的是法律,可是要使警察去執行,那法律只是印在紙上書上的一個條文,並沒有任何作用..

警察其實就是正義的代表,可是因爲台灣律法新聞媒體等並沒有為警察朔造出正義的形象,所以有人覺得警察不一定是好的...抓到壞人將壞人擊斃,當然算伸張正義,他那一句改成"正義就是不傷害無罪,幫助需要幫助的人.打擊做壞事的人事物"這樣改就沒有語病了吧...當然不是只有警察是正義的代表,可是因爲時代社會的變遷,只有警察法院有權利判定別人有沒有罪..個人並不能判定別人有沒有罪,所以只有警察才能代表正義..個人如果想代表正義,可能會觸犯法律,那那個人在社會的評論下,未必是正義的代表..

總結,正義一定是好的...但是以正義為名來做壞事的人,是扭曲的了正義..判斷錯誤,也是扭曲正義..正義當然也等於公義..因爲判斷一件事情的對錯,一定要用最公平的社會立場去判斷,不然失去了公平..也就不平等..我個人覺得不平等地對待就是錯誤的..那當然不平等的正義也就不叫正義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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